湖南長沙市體育局一名女幹部佔用他人車位引起糾紛,體育局決定給予停職處分。紀檢監察機關同步展開調查,後續將依結果追究責任。
當事人姓彭,為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副處長。她上月30日晚將車輛停放於德峰小區私人車位,翌日車主閔某發現後多次聯繫未果,進而堵車、安裝水泥立柱,雙方歷經6次調解,直至上周五(10日)才達成和解,彭女以書面及當面方式道歉並給予補償。
彭女出生於1995年,2023年透過公開遴選考入長沙市體育局,經查任用程序符合規定,父母為普通下崗職工。彭女事發時曾謊稱出差、未積極處理。聯合調查組強調將依紀依法核實處理,並加強幹部教育管理。